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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继续办好开发区
2009-02-24 10:16  文章来源:省外经贸厅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福建省外经贸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 陈少和


兴办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和成功实践。经过20多年的努力,我省开发区已成为吸引内外资的重要载体、外贸出口的主要基地、体制改革的试验区和新经济增长区域。2007年我省开发区以占全省1.4%的土地面积,创造了约占全省39.5%的工业增加值、60.5%的进出口总额和59.6%的外商投资。当前,金融危机、扩大内需和“两个先行区”建设的新形势,对开发区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为促进我省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,本课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通过实地调研、问卷调查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客观分析了我省开发区的特点、作用和面临的主要问题,并运用科学发展观基本原理,提出了加快发展的对策和建议。
一、福建开发区的主要特点与成就
“山、海、侨、台”是福建省情的基本特点,这些特点也决定了福建开发区的主要特点:
一是起步早、功能全。福建率先开放决定了创办开发区起步早。198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,我省成为全国最早创办开发区的省份之一。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开发区86个,核定土地规划总面积558.4平方公里,其中国家级开发区21个、省级开发区65个。国家级开发区总数仅次于江苏、广东,居第三位,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台商投资区、旅游度假区、保税港区、保税区、保税物流园区、出口加工区等类型,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9个,数量仅次于江苏、广东,与上海并居全国第三位。
二是侨台特色明显。侨资台资在开发区中占有重要地位。福建有四个台商投资区,是唯一经中央批准设立台商投资区的省份。此外,许多开发区如福州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、融侨开发区,漳州的龙海、绥安、金峰、蓝田等开发区实际上也是不戴帽子的“台商投资区”。福建开发区中还有从华侨农场改造而成(如宁德东侨开发区、莆田高新区),或由海外华侨企业家创办(如安平、东海垵等开发区)。
三是土地集约用地。福建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,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,就提出开发区用地必须坚持“用一造一”,尽可能利用荒山、荒滩、荒地。如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靠吹沙造地起步,罗源湾开发区用的是围垦地,招商局漳州开发区靠移山填海造地,蟠龙和安平开发区分别在荒山和荒滩上开发建设等等。2001年福建又在全国率先推出“飞地工业”、标准厂房等集约用地模式。这些做法在全国都是比较超前的,效果也是好的,有的已在全国广泛推广。2007年我省开发区每平方公里实现工业产值15.3亿元,高于江苏、浙江、广东等周边省份,厦门火炬、福清融侨等开发区单位面积产出率处于全国同类开发区的前列。
四是山海开发区发展不平衡。沿海开发区开放早,物流环境有相对优势,开发区办得较好。内地山区的开发区开放相对较迟,而且交通不便,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,招商引资难,多数长期发展不起来。2007年实现工业产值百亿元以上的13个开发区累计实现工业产值4166.68亿元,占全省开发区的72%;而三明、南平、龙岩、宁德四个市3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只有373.6亿元,仅占全省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的6.5%,有10个开发区工业产值不到5亿元。
经过20多年的艰苦创业,福建开发区总体上可以说办出了自己的特色,取得了显著的成就。主要体现在:
(一)开发区已成为全省利用外资、外贸出口的重要基地。至2007年底,全省开发区共引进外资项目9252个、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60.99亿美元。2007年,全省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24.19亿美元(按验资口径),占全省的59.6%;进出口总额为450.8亿美元,占全省的60.5%,其中出口250.3亿美元,占全省的50.1%,对全省外贸增长的贡献率达72.7%。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厦门火炬高新区先后列入全国科技兴贸创新基地。
(二)开发区已成为三大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主要载体。2007年全省开发区完成工业增加值1571.72亿元,占全省39.48%;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782.92亿元,占全省40.12%。开发区电子信息、石油化工、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实现工业产值3587亿元,占全省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的62%,全省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,如显示器、计算机及外设、汽车及零部件、石化、光电、工程机械等均落在开发区,厦门火炬高新区被科技部列为光电显示产业集群试点。福州、厦门、漳州三市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市的62.23%、67.23%; 77.39%、75.68%和47.27%、57.27%。开发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带动作用。
(三)开发区已成为建设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助推器。我省开发区大多集中于城市和城镇周围,基本上是按照未来城市或城镇发展的一个新区来规划,以开发区直接带动所在地的城市化。也有少量开发区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开辟一个新区,进行经济开发,开发区建成之日也就是城市建成之时。可以说,开发区建设直接扩大和完善了城市功能,改变了荒郊野村的旧面貌,一批新兴城市和新城区迅速崛起。如厦门海沧、集美(杏林)台商投资区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漳州招商局开发区、泉州经济开发区、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等已逐步成为现代化新城区。开发区建设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,不仅解决了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,而且促进了人口集聚,进一步加速了城镇化进程。
(四)开发区已成为闽台产业对接的重要载体。中华映管、东南汽车、友达光电、福欣特钢、统一企业、东元集团、翔鹭集团等台湾著名企业先后在我省开发区落户。2007年全省开发区新批台资项目196个,占全省45.48%;实际利用台资12.66亿美元,占全省69.64%。截止2007年底,四个台商投资区累计引进台资企业713个,实际利用台资56.82亿美元,分别占全省的7.6%和44.8%,成为我省吸收利用台资的主力军。
二、我省开发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
(一)吸引投资能力有所下降。今年上半年,全省开发区新批外资项目271个,比去年同期减少三分之一;新批项目合同外资13.3亿美元,同比下降13%;新注册内资企业数1710个,同比仅增长11.26%。其主要原因包括:一是发展空间受限。全省已有30个开发区国家核定的规划面积已经开发完成,由于暂停扩区,无法及时补充进一步发展所需的适量土地,一些好项目难于落地,持续发展受到威胁。二是项目带土地政策实施后,开发区不能适量储备土地,基础设施无法先行统一配套,不能真正做到“筑巢引凤”。同时,土地预征每亩还必须交保证金2万元,进一步加大投资企业负担,影响到招商引资。三是开发区政策弱化,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生产性外资企业15%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企业“两免”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。四是受金融危机影响,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再融资规模下降、企业盈利预期下降、投资信心不足等原因,部分外资取消投资或撤销增资计划,一些内资由于资金紧缩也驻足观望。五是出口退税政策不完善,出口加工区招商引资困难。
(二)出口能力有所减弱。今年上半年,我省开发区出口额158.2亿美元,比增31%,但比去年同期回落4.23个百分点。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,国际市场需求下降,直接影响到开发区商品出口和出口型企业的生产经营。如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中集集装箱公司从9月起已经停产,融侨开发区福耀玻璃也有2条生产线停产。二是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影响较大。新办法规定,高新技术企业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;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%以上,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%以上;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,研发经费比例不低于3%。一些缺乏自主研发和核心技术的外资生产性企业,将在重新认定中被淘汰。根据省科技厅对272家外资高新企业调查结果,只有134家企业符合新的认定条件,合格率49.3%。在国家级开发区内,捷联、戴尔、友达、松下等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、研发投入、科技人员比例等方面达不到规定要求,将不能享受15%的低税率,税负相应增加,产品出口竞争力下降,产能下降。据了解,捷联公司已裁员1/3。与此同时,人民币增值、出口退税政策和金融政策调整、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提高等等,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影响较大,也影响了以“出口为主、外资为主、工业为主”的开发区健康发展。
(三)资金瓶颈制约突出。一方面,土地开发成本提高。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上调4倍左右,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地区,每亩增加费用0.6万-2.7万元;占用基本农田的还要再提高50%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大幅度提高,由原来的每亩3000元提高到2万以上,最高的每亩使用金提高到12万元。加强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,节能减排指标约束性增强。另一方面,今年初中央把稳健的货币政策调整为从紧的货币政策,货币供应量放缓,大部分开发区得不到银行有力支持。特别是开发区建设周期长,与银行贷款周期不相适应,资金问题更加突出。
(四)体制机制继续弱化。一是管理体制方面,开发区管委会职能与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亟待理顺。财政、人权一般在行政部门手中,开发区的改革措施和政策难以落实。工商、建设、土地、环保等职能部门实行加强垂直管理,开发区体制创新难以实施。省、市、县三级的开发区主管部门没有归口,对开发区的宏观指导或政策宣传难以到位。开发区法律地位不明确,大部分开发区仍缺少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。二是财政体制方面,大部分开发区没有建立起一级财政、一级金库,没有理顺与当地政府的财政分成比例,属于设区市财政体制的开发区,还要将新增财力的20%上缴省级财政,没有形成有利于开发区发展的激励机制。三是开发区资源需要整合。海关特殊监管区类型多,但功能不全,造成资源、人力、财力等方面的浪费。沿海开发区招商引资能力强,但发展空间受限;内地山区开发区环境容量相对宽松,但项目不多,山海开发区之间需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,加强合作。
(五)大部分开发区产业集聚度较低。大部分开发区批准的地域面积较小,在规划、产业布局等方面可作为的空间不大,限制了发展势头;所依托城市的经济基础、产业基础大多较弱,尤其是山区县市工业基础较差,缺乏大中型项目带动;在制定发展规划时,我省多数地方政府没有把开发区作为产业布局的重点,优先发展。因此,与天津、广州、苏州等全国大开发区相比,我省开发区在经济总量、产业聚集方面存在明显差距。
三、破解难题,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的思路与对策
为应对金融危机、克服当前困难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,宏观调控政策从年初的“双防”到“一保一控”,再到实施“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”。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出台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,除了扩大投资,还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、调高出口退税率、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等。国务院要求“出手要快、出拳要重、措施要准、工作要实”。省委强调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要“紧、活、序、效”。办好开发区是扩大内需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。我省开发区必须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“四求先行”的实践方向,把开发区提升发展水平同扩大内需、促进增长结合起来,加快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,为“两全先行区”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(一)着力提升产业集聚水平
1、积极开展产业招商。各开发区要立足现有产业优势,策划一批带动性强的大项目,以此作为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。继续完善项目准入机制,把招商引资与优化结构、产业升级结合起来,集中力量使重点优势产业及重点行业、企业得到振兴和发展。当前,省外经贸厅将联合有关行业办、行业协会,围绕福厦显示器(件)、福厦计算机及外设、福厦汽车、海沧石化、厦门龙岩工程机械等重点开发区产业集群,策划一批产业链龙头项目和配套项目,延长产业链条,形成特色产业基地。
2、扶持加工贸易龙头企业。为确保稳定增长,开发区既要突破中小企业,更要看住大企业,支持产业链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,支持集群地企业参与国际、国内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,增强“顶梁柱”市场竞争力。当前,要着力资助解决捷联、戴尔、友达、松下、华映等大型加工贸易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问题。一是指导企业用好独占许可政策,通过与母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书获得自主知识产权,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;二是指导企业通过劳务外包或分立生产环节,提高科技和研发人员的比例;三是引导这些企业用好生产性外商企业过渡期(5年)税收政策,鼓励这些外资企业把研发机构移到国内,不断加大研发投入,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。
3、扶持重点开发区。结合出口基地建设,通过考核认定5-10个重点开发区,在一定期限内,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集中扶持,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共性技术研究,支持企业创建品牌、设立研发机构、申请专利、参与国际、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,鼓励引进研发中心、采购中心和对产业链完善有明显作用的外资项目。力争到2012年,形成1-2个产业链完善、产值超2000亿元、出口额超150亿美元,3-5个产业集聚明显、产值超1000亿元、出口额超50亿美元的开发区。
4、加强政策引导。研究制定促进沿海加工贸易向山区开发区转移的政策,推动沿海开发区产业向山区开发区梯度转移,使沿海吸收外资能力强的开发区通过腾笼换鸟,发展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;山区开发区通过承接产业转移,形成劳动与技术密集型产业聚集的发展格局。进一步完善考核统计指标体系,增加品牌建设、环境保护、技术创新等指标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促进开发区产业优化升级。
(二)加快体制机制创新
1、创新融资机制,拓宽融资渠道。扩大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,年底前梳理一批需要贷款的开发区名单,推荐给开发银行给予优先解决,帮助解决开发区融资难问题。帮助开发区通过上市、发行债券和采用BOT、TOT等方式扩大市场融资。开发区供水、供电、供气和排污等基础设施以及标准厂房、商住用房建设,全面放开,引进各类企业投资经营,管委会逐步退出直接投资。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或行业协会组建商业性会员制的信用担保机构,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,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。
2、完善山海开发区协作机制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。在今年山海开发区项目对接洽谈会上,8个沿海开发区与8个内地开发区结为友好开发区,建立了项目对接、产业转移的长效合作机制。要加强跟踪分析,研究解决问题,促进协作取得实效。鼓励沿海招商能力强的开发区,到山区发展“飞地工业”或建设产业转移园区,产业转移园区所引项目形成的引资额、工业产值、固定资产投资额、税收分成比例和分成期限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3、完善行政管理体制。结合机构改革,理顺开发区管委会与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,理顺省、市、县三级的开发区主管部门归口问题。加大整合力度,对现有位置相近、功能相似的开发区进行合并,以一个管委会统筹多个园区建设。建立开发区动态管理机制,对已完成开发建设任务、扩区没有空间的小型开发区,不再保留省级开发区的牌子,其有关经济社会事务纳入当地社区统一管理。
4、建立闽台开发区合作机制。加强闽台科技园区、海关特殊监管区合作,认真落实福州保税物流园区与基隆自由贸易港区对接协议,促进两岸开发区对接取得实质性进展。继续发挥武夷山、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和福州、泰宁等开发区的品牌优势,扩大船政文化、妈祖文化、武夷文化影响,发展壮大旅游产业集群。通过吸纳、聚集、整合,形成闽台产业合作与分工的新局面,力争在金融、物流、旅游等领域取得新突破。
5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。当前,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将国家、省和所在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带到企业,稳定现有企业,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,保住市场,对企业可以和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要认真梳理,不折不扣地落实兑现。对企业的咨询和投诉,开发区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给予解决和答复,对影响开发区投资环境的人和事,要及时给予公开处理。区外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都不得随意对区内企业检查,区内企业年检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进行。积极发展会计、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,推广审批代办制,为投资者提供从项目审批到动工投产、生产经营的全程服务。有条件的开发区可根据产业、产品或经营方式组建民间性自律性行业协会,为企业提供服务。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协会在沟通信息、调查研究、政策咨询、招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。
(三)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改革
1、增强海关特殊监管区辐射服务功能,促进贸易便利化。一是强化口岸中转功能。加快深水航道、深水泊位、专业码头、货物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“铁(路)海”、“公(路)海”、“江海”、“空海”等多式联运发展,扩大喂给支线覆盖范围,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旅客、货物从福州口岸、厦门口岸中转。二是进一步拓展“属地报关,口岸验放”、“多点报关,口岸验放”等模式的覆盖范围,在港口收费、业务管理等方面,鼓励和支持我省港航物流企业到中西部、环渤海等地设立物流中心(无水港),实现进出口货物在我省口岸与国内其他地区、口岸之间无缝对接、快速流动。三是充分发挥保税港区、保税物流园区“入区退税”功能,替代加工贸易以往“境外一日游”问题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。
2、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。积极支持出口加工区拓展物流功能,开展研发、设计、加工、物流、检测、维修业务。加快福州港区、厦门港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,支持象屿保税区、保税物流园区和东渡港区整合,向保税港区转型;支持福州保税物流园区与江阴港区联动,推动福清出口加工区、福州保税物流园区与江阴港区整合。推进各特殊监管区域联动发展,加快信息平台建设,实现货物在区域间便捷流转。根据研发用商品数量少、频次多、通关效率要求高等特点,探索制定符合研发中心运作特点的监管模式,吸引国内外研发中心入住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
3、积极推进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。当前两岸关系呈现的积极变化,给我省推进海沧保税港区向自贸区转型带来机会。我们要抢抓机遇,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,争取率先开展自贸区试点。首先,组织力量,深化研究,明确方案并积极向上申报,争取国家批准。其次,加强宣传和舆论工作,在省内形成共识,争取各方支持,共同推进这项工作。其三,加强自贸区的规划和政策研究,包括自由贸易园区总体规划、可行性报告、相关政策及实施办法等。
(四)适时出台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和《福建省开发区管理条例》
1、研究政策,用好政策。外经贸部门、开发区要密切跟踪政策走向,研究政策变化对开发区、企业的影响情况。不仅要研究金融危机可能带来的制约影响,更要积极寻求在扩大内需促增长的新形势下带来的机遇,把握发展先机。
2、加快制定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。建议由省外经贸厅牵头,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。当前,要着力协调国土资源部门,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,允许一次性储备工业用地500-1000亩,统一规划、统一配套,“筑巢引凤”,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;结合土地集约利用评价,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扩大区域范围;结合国家企业减负政策出台,对预征地保证金每亩2万元给予取消,减轻企业资金压力。加快建立开发区发展财政专项资金,集中用于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技术创新和重大项目招商前期经费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。
3、制定出台《福建省开发区管理条例》。以出台开发区管理条例的方式来促进开发区发展是大部分省、市的做法,如吉林、安徽、四川、江苏、辽宁、湖北、河北、天津等省市均制订了开发区管理条例。2001年原省改革开放办已起草并向省政府正式报送了《福建省开发区管理条例》,之后,省外经贸厅根据形势发展不断修改完善。建议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修改并审定后送省人大审议出台。
4、统一认识,加强领导。建议省政府成立全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省开发区重大事项的协调,及时研究解决开发区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。组长由主管开发区工作的省级领导担任,领导小组成员由外经贸、国土、发展改革、经贸、财政、建设、环保等与开发区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组成,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,负责日常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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